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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银行 | 上海银行 | |
| 产品名称 | 上海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 |
| 贷款种类 | 消费贷款 | |
| 申请条件 |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持有购买耐用消费品的合同或协议;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包括住房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方式。 | |
| 贷款额度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起点申请额为2000元(含),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置消费品价款金额的80%为限。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计算到佰元。 | |
| 最高贷款期限(年) | 5 | |
| 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贷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从次年一月开始按调整后利率计算利息和月还款额。 | |
| 服务电话 | 962888 | |
| 还贷方式 |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偿还采取按月分期还款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还款方式,按月分期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采取按月分期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向本行办理活期结算帐户,委托本行每月代扣,每期还款日为每一公历月20日,在贷款期间借款人可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 | |
| 产品特色 | 贷款期限:1、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期限最短不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5年。 2、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应计算到65周岁。 | |
| 专家点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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